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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防貪處人員為了解外判清潔服務,實地查看工作情況。廉政公署提供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針對近年外判合約承辦商剋扣工資案件日趨嚴重,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向政府多個部門提供防貪審查指引,又建議日後發現承辦商出現嚴重違規,應即時中止合約;部門考慮外判合約時,審查合約主要職員過往紀錄,並考慮成立中央資料庫,詳細記錄各承辦商過往合約中表現。
剋扣工資 6奸商判囚
防貪處發言人坦言,從案例中,發現部分前線負責監督的公職人員,警覺意識不足。
過往3年,承辦商涉及在外判政府服務合約中,以欺詐手法剋扣工資的案件共有5宗,當中2宗成功入罪並有6人被判刑。雖然仍未發現有政府人員收受利益、協助承辦商剋扣工資,但防貪處亦擔心無良僱主會向監督人員行賄,故為政府多個部門,包括聘有3萬多名合約非技術工人;合約總值高達40億元的食物環境衛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房屋署3大部門,審查防貪,並向負責政府採購事宜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政府效率促進組提交報告,就外判政策提供指引及建議。
防貪處署理組長利逸修表示,有必要加強部門人員管理合約及調查投訴的培訓:「政府人員調查這些案件時有時專業不足、審慎不足,對勞工法不熟悉,合約管理部門之間合作亦不足……他們意識不到對方(承辦商)根本是賊!」
倡由專組處理勞資糾紛
最常見違規行為多是以假文件欺騙政府,或向員工收取回扣。承辦商有時在取得合約後,聘用二判為所謂「合約經理」,事實上進行違法分判行為。承辦商又以不同藉口,威迫利誘員工交付部分工資,但在銀行自動轉賬收據上顯示的,仍為合約訂明數額,甚至巧立名目如收取膳食費、培訓費,索取數百至幾千元回扣。
利逸修解釋,大部分慘遭回扣的工人多是年長、智障或新來港人士。現時已嚴格規定承辦商不准收取額外費用,並嚴格規定機構使用統一承包合約格式。防貪處已建議,調查這類工資投訴案件時,應由部門中央專責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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