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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大律師艾勤賢(見圖)被指干擾廉署證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昨成為唯一出庭自辯的被告。已任大律師34年的他表示:「成世都未曾同次被告徐敏偲說過一句話,不知串謀何來?」他又辯稱從未向《南早》記者發放女證人正受廉署保護一事,相反是報章記者自己提出來。
59歲的艾勤賢自80年由澳洲來港,加入律政署任檢控官,10年後轉為私人執業,以擅打商業詐騙案見稱。昨日他作供至激動處,不但指手畫腳,更面紅耳赤。
重申未與任何人同謀
控方指艾勤賢在申請人身保護令來逼廉署交出先科女秘書前,曾到外國記者協會與本案其餘3被告林炳昌、黃創光及徐敏偲等見面,合謀阻止先科女秘書幫助廉署指證黃創光。艾反駁指自己因任該會副主席而天天到該處,當日他只是碰上3被告,事前對先科案毫不知情。他重申從未與任何人同謀,指控令他感到被冒犯。
艾勤賢對另3項向記者發放女秘書受廉署保護身份的罪名亦一一否認,指由於當日高院23庭的聆訊不准公眾旁聽,記者只好在休庭期間圍攏他發問,但他只覺煩厭;與此同時,有記者向他透露,負責廉署保護證人計劃的楊恩德在庭外出現,他雖未有回應,但《南華早報》女記者周燕玲單獨再向他追問,他於是著周自行找相關法例查看,故他從未公開受保護人士的身份。案件今續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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