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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應召女郎李婉儀因不堪被「放蛇」警員於完事後沒收3千元的肉金,更誣衊她勒索及襲警而跳樓自殺一案昨續審,死因聆訊於庭上讀出李婉儀於01年被控勒索時的審訊過程,指她勒索「放蛇」警員6百元肉金,恐嚇他若不付款,便會找「兄弟」打他。
死因聆訊昨讀出死者李婉儀(27歲)早前勒索案長達48頁的審訊過程。內容指,警員供稱於01年10月4日進行反賣淫行動,主要是打擊賣淫集團安排非本地的妓女來港工作。於是,他便打電話到電召中心要求服務,接線的方小姐指示他於晚上到尖沙咀的金巴利酒店。當他到達酒店房間時,李婉儀便接待他,並以普通話向警員說以6百元提供性服務。警員從她的腔調得知她並非內地人士,便對她說:「我要的是北姑,你係香港人唔�祐琚A換女!」李婉儀回應:「做唔做都要畀錢!」其後,她拿起電話說:「他擺明玩野,換女唔畀錢!」然後把電話遞給警員,又告訴他若不付款便找「兄弟」打他。警員立即通知同僚,終在時鐘酒店的走廊把李拘捕。
案件最終被裁定罪成,李婉儀被判罰款5千元。死因聆訊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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