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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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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半企業 知識產權意識混淆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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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產權署署長謝肅方(左二)表示,當局將繼續加強宣傳,提高市民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 本報記者朱樂汶 攝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知識產權署一項調查發現,超過97.2%的商業機構明白知識產權的保障範疇;在港註冊商標、專利及設計的商業機構數目也有逐年上升趨勢。

 不過,知識產權署署長謝肅方表示,有逾半受訪商業機構,誤以為取得公司註冊後,旗下產品同樣取得知識產權的保障,形容情況值得關注。

7成無專人管理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署今年初以郵寄問卷訪問1,201間商業機構,發現逾9成受訪機構明白知識產權所保護的範疇,包括版權、商標、專利及外觀設計,但涉及秘密交易、植物保護權等認知則仍然偏低;今年在港註冊商標、專利或外觀設計,較去年增加近1成,反映港商愈趨重視知識產權。

加強宣傳助提高維權意識

 調查發現54.3%受訪機構認為取得公司註冊後,便能阻止別人使用其公司名稱作商標之用,較去年的53.1%上升;有逾半誤解在中國註冊商標、專利權或外觀設計後,在港也受保障;有67.6%機構認為本港商業社會中侵犯知識產權的情況屬嚴重;77.3%的受訪機構稱沒有委派員工專責從事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謝肅方表示,過半數商界誤解公司註冊名稱與商標註冊的分別,情況值得關注。他解釋,商界必須在港註冊商標、專利及設計,其商標才可在港得到保護。他提醒公司註冊不等同商標註冊,必須另外在港申請註冊商標,商標才可取得保障;若商標要在內地受到保護,則須再到國家工商管理局轄下的商標局申請註冊。

 謝肅方又舉出外國侵權的例子,稱商標、版權、設計是普遍市民認知的侵權範疇,原來在外國具代表性或獨有的氣味、聲音,也可受到知識產權的保護。

 該署市場推廣主管黃小玲表示,署方會加強教育力度,提高市民保護知識產權意識,同時擴大宣傳範圍至內地,例如當局每兩個月便會到內地城市舉辦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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