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5月12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死控「放蛇」案妓女裁定自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12]

 【本報訊】性工作者李婉儀自殺案的死因聆訊,5人組成的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李婉儀死於自殺」。死者家屬就陪審團對案件表示「無建議」感到憤怒和失望,並認為「裁決唔公道,警察根本陲袬縣j話!」家屬要求涉案的警員公開道歉。

 27歲死者李婉儀的母親翁美華及妹妹李婉雯,默默等待由4男1女組成的陪審團作出裁決,當陪審團表示對案件「冇建議」時,2人難掩失望之情,李婉雯於庭外接受訪問時哭至面紅耳熱:「佢瓊歧視我個女,始終都係性工作者。」她在記者會上堅稱愛女乃「被屈死」,卻不獲裁判官及陪審團相信。她認為,現時的法例縱容警方「放蛇」時與妓女口交:「根本冇人知房內發生乜事,(警方)指引容許佢瓊手淫,但根本就唔需要!」

死者家屬要求重開聆訊

 代表死者家屬的關尚義律師在庭上建議,警方可以錄像或錄音帶,暗中記錄「放蛇」行動的過程,以保障各方權益。代表警方的馬家颿大律師接納建議,但重申須按情況而定:「由於與性服務有關的法例眾多,不可單憑有人表示提供性服務就拉人。」

 死者家屬表示,將要求重開死因聆訊,並期望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

 李婉儀於去年10月在黃大仙東頭h富東樓26樓跳樓自盡,留下6封遺書,表示不甘「放蛇」警員接受口交後拒付肉金,更冤枉她恐嚇勒索、襲警及偷竊。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