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6年5月12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一年六次春茗 港台稱用得其所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12]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對於審計報告批評港台一年辦六次春茗是「浪費」,助理廣播處長(電視)張文新辯稱,港台去年度用於酬酢的開支為40多萬,「已較前年減少3成多」。他又稱,傳媒機構有需要與各界聯繫,有關開支「用得其所」。不過,他承諾,港台會於今年增撥200萬,加強內部的審計工作。

 泛聯盟議員石禮謙在帳委會質疑,行政署早於03年已向政府部門發出指引,要求盡量避免舉辦春茗,但港台1年內舉辦了6次春茗,已違反了指引:「港台有這樣的文化,去請春茗,那你就去解釋,但解釋都不解釋,好像當政府發下來的命令完全不存在,像沒事的,那可否解釋給我們聽,為何有這樣的事發生?」

 審計署署長鄧國斌亦指,港台每年的應酬開支高達40多萬,在各部門來說是偏高,且部分應酬開支更未經事前批准。

 不過,張文新辯稱:由港台提供節目的頻道有6條,故舉行6次春茗,總花費5萬多元是「用得其所」的,而其他應酬開支大部分均與節目有關,包括約見節目嘉賓等,由於很多聚會場所都未能事先確定,以事先要求批准。不過,他承諾在未來處理酬酢開支時,會清楚記錄所有資料及理據。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