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科技大學一名男生,於校內盜去同學的銀包,從而得悉物主的私人資料,其後更向物主發放匿名電郵,勒索1800元。男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盜竊」及「勒索」等兩項罪名,准以5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5月26日判刑,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21歲被告文振華,於科技大學寄宿。他被控於去年12月12日,在校內偷竊一名郭姓男生的銀包,內有物主的學生證、兩張信用卡、一張銀行提款卡及八達通等,總值870元的財物。
電郵戶名揭發身份
事主於去年12月14日至25日期間,接獲3個匿名電郵,聲稱若事主欲取回銀包,便須把1800元匯入一個指定戶口,事主遂於同月17日向校方求助。期後,事主在「房友」的協助下,查出發放匿名電郵的用戶,與被告在校內申請的網絡身份相同,遂揭發事件。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控罪,調查發現電郵中的「指定戶口」,乃屬於一名在網上拍賣貨品的23歲女子。該女子表示,曾與文進行網上交易,故文得悉其交易戶口號碼;她亦曾在網上拍賣一個開價1800元的手挽袋,相信文為買該袋而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