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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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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 擬合約形式推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13]

 【本報訊】(記者 杜川文)對於本港應否推行最低工資,社會上仍有不同的意見。去年特首曾蔭權已承諾,若勞顧會在今年6月前未能就問題達成共識,議題便會升格至策發會層面討論。限期將至,有勞顧會成員透露,雖然勞資雙方在訂定最低工資上仍有分歧,但相信最終仍可達成共識,在不立法原則下,透過合約規管的形式,於部分具爭議行業,如保安及清潔等落實推行最低工資。

若要立法 資方有顧慮

 該勞顧會成員表示,勞顧會中資方的代表在會上曾提出以合約形式規管最低工資的問題,認為這既可保障工人可得到合理工資,亦不需進行立法:「勞方當然希望政府可以立法規定,但因為資方對此仍有顧慮,故他們較傾向以合約代替立法……如果發生爭拗,工人也可以合約作理據控告資方,相信這對打工仔已提供足夠的保障。」

 他強調,這個問題勞顧會商討已久,若最終仍未能達成共識,問題須交由策發會討論,難免令外界質疑勞顧會的存在價值:「成立勞顧會便是要解決勞資問題,若連這麼重要的問題也不能在會上解決,相信會有人提出解散勞顧會。」

 他又認為,若把最低工資問題交由策發會討論,業界人士亦會擔心「最後的結果」。他說因策發會的成員未必切身了解業界人士,包括勞資雙方的訴求,因此即使能訂立最低工資,亦可能不能滿足雙方,或是順得哥情失嫂意。為消除上述的顧慮,以及在有關問題上保持一定的主導權,故他相信勞顧會在6月限期前必能達致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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