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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斬傷賢仔的兩名被告,由囚車押走。
【本報訊】被特首怒斥為「人神共憤」的7歲男童賢仔被斬手案,繼母孔敏儀早於本年3月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時坦白認罪,向警方提供書面供詞,講述因不滿丈夫拈花惹草後將性病傳染她,才買兇將賢仔斬傷作為報復。事件中兩名年僅16歲、就讀中四的刀手,昨在高院分別承認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賢仔等兩罪。據悉,兩刀手稍後亦會向警方錄取口供,並與孔敏儀擔任污點證人,出庭頂證案中3名同謀。
昨認罪的兩名刀手羅嘉豪及陳展航,均於89年1月在本港出生,同就讀於沙田博愛醫院陳楷紀念中學中四年級,2人為同班同學,過往一直行為良好,沒有案底。兩人同承認於去年8月25日在荃灣梨木樹h第5座地下外,連同孔敏儀蓄意傷害7歲男童岑浩賢,令他身體嚴重受傷。羅另承認於同年7月8日在同一地點,襲擊賢仔。2人繼續還柙監房至同謀者審結後才判刑,同案另3被告為繼母的前男友曾可威、的士司機楊勝光及男子伍德榮,定於本年7月19日審訊。
不滿夫傳性病 繼母買兇報復
高級政府律師彭寶琴昨透露,案中男童岑浩賢於98年6月2日出生後不久,親生父母便離婚,生父岑偉成於04年與孔敏儀再婚,誕下一子岑家豪,家豪和賢仔則與67歲祖母謝惠貞同住梨木樹h。孔常與丈夫爭吵,欲把賢仔交還生母或送去保良局,並經常責罵賢仔。
去年7月8日早上,祖母準備如常帶同半歲大的家豪送賢仔上學,但孔突然出現,表明途經上址,前來探望親子家豪,故祖母留下家豪,讓孔在家中看管。當祖母與賢仔步至梨木樹h第5座外,被告羅嘉豪突然出現,將賢仔推倒地上,腳踢賢仔背部,祖母大喊救命,驚動途人協助,羅即逃去。賢仔送入仁濟醫院檢驗,證實沒有受傷。
狂斬右臂右腿 賢仔留院15天
翌月25日下午1時半,孔又藉詞自己因病毋須上班,前來探望兒子,令兒子留在家中,故祖母獨自一人前往接賢仔放學;當賢仔偕祖母途經梨木樹h第5座外時,兩被告戴著面罩、鴨舌帽及穿黑色T恤,分持菜刀衝前,其中一人箍著祖母及以菜刀威嚇要斬對方,另一人則把賢仔壓在地上,用菜刀斬向賢仔的右臂及右腿多次。整個襲擊過程被多名街坊目睹,兩被告逞兇後在和宜合道電話亭附近登上一輛的士逃離現場。
賢仔被送入仁濟醫院矯形科,證實右手前臂及手腕有6處很深的刀傷,並大量出血,而右腿有兩處分別2及5厘米的表面刀傷,右手臂有骨折,右前臂及手腕軟骨有多處割傷,右手腕伸延至拇指的動脈受損,右腿至下的肌肉有表面刀割傷。賢仔留院15天後,由警方安排下秘密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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