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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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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斬母兒 判入男童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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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斬傷母親的10歲童。 資料圖片

 【本報訊】涉持菜刀斬傷母親的10歲男童,昨在九龍城兒童法庭被判收柙男童院3周,以候社工和心理報告,再決定如何處理。男童聞判即在庭上擁抱父親嚎哭起來。裁判官劉永成表示,用刀傷人是嚴重事件,希望男童在男童院內反省過錯,遠離損友,學習與人相處的技巧,更呼籲家長應留意子女玩電腦遊戲可能上癮,情況嚴重者應尋求醫生協助。

 警方於本月16日因男童與15歲胞姊爭用電腦不果,持刀斬傷母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兒童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獲准收柙入男童院3周,至下月7日再上庭。

收柙3周 下月初再上庭

 香港家庭福利會社工作供時指,衛生署於去年2月把男童個案轉介該會,發覺男童母親常用打罵的方式管教兒子,導致母子關係欠佳,社工建議男童母親參加提升親子關係的課程,其母亦有積極參加,男童在校內的成績和操行不俗,其中品格更達「B+」,只在家中「欺負」母親。

 男童父母透過辯方律師一度反對將男童送入男童院,不過母親透露,兒子性格暴躁,除今次電腦傷人事件,亦曾試過在8歲時患病,母親不允許他去麥當勞,用生果刀指嚇她,但強調「個仔唔係咁難教」。

有前科 曾用刀指嚇母親

 裁判官劉永成解釋,男童曾不止一次用刀指嚇母親,今次更用菜刀斬傷母親,情況愈來愈嚴重,對家人購成危險;雖然他校內成績優異、品行良好,但在家比較不聽教,母親亦未能好好管教孩子;入住男童院可能會影響男童的學業,但可讓他培養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學習與人相處的技巧,令他反省過錯及遠離損友,透過男童院可報讀不同訓練課程。人身保護令比警司警誡更全面,除派社工跟進男童的個案外,還會定期向法庭提交進度報告和對男童實施銷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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