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台灣的小說家張大春說,他讀中學的時候,國文老師對他說,乖這個字,其實一點也不乖。乖這個字出現在《易經》時,說:「家道窮,必乖。」然後從這裡展開的解釋,是悖離、違背、差異、反常、不順利、不如意等意思,一點也沒有現代人說「很乖」的乖意。
對於《易經》的句子,如果用香港的無厘頭式的說法來辯解一下,家裡很窮,小孩子一天到晚吃不到東西,要買這個也不成那個也不成,當然是嘩嘩亂叫,一點也「不乖」了,所以,乖,就是不乖。 所以,當父母親在哄小孩入睡前,對小孩說:「好乖,快點睡啊!」其實父母的意思是說,「你這個不乖的寶貝,還不趕快睡!」或者是說:「你個衰仔,早點睡吧,我們還有事情要做哩!」
或者也是無厘頭的對《易經》的話作解釋,就是家裡窮,什麼東西也沒有,兒女養成一種習慣,什麼也不求,所以就真的變得很乖了。這就是從很不乖變成很乖的過程。這個過程,需要多少時間?對於人的一生來說,是幾十年,對於乖這個字的演變來說,張大春說,恐怕有一兩千年。因為要到元朝和明朝,乖才被馴服,才有了現代的乖的意義。才有了《西遊記》說的:「好乖兒女,也罷也罷,向前開路,我和你去來。」這樣的乖的用法。
其實我們廣東人說自己的兒子是「乖仔」的時候,可能是乖的另一個意義。《儒林外史》第四十四回說:「這兩家不顧祖宗臉面的有兩種人:一種是呆子……一種是乖子。」乖兒子,指的是狡猾的人啊!不過,哪個人的「乖仔」,不帶點狡猾的成份?不狡猾,就不會把父母騙得一楞一楞的啦。父母甘心受騙,所以人人都是父母的「乖仔」。可是別人的兒子卻一點也不乖了,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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