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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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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馬樂山遇侵權糾紛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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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樂山和他設計的SNOOPY公仔。 本報深圳傳真

 擁有「SNOOPY」商標及著作權的美國聯合菲徹辛迪加公司昨日在廣東報章發表聲明,表示從未授予港人馬樂山或其它任何團體「史努比的中國爸爸」的稱謂。而前往深圳參與文博會活動、被稱為「SNOOPY中國之父」的港人馬樂山則表示,「史努比的中國爸爸」是傳媒為自己加上的稱呼,而非自己自封;而在中山展出的他自己製作的SNOOPY模型,既不出售,也不收取門票,所以不存在侵權的問題。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深圳19日電】文博會開幕次日,擁有「SNOOPY」商標及著作權的美國聯合菲徹辛迪加公司,昨日在廣東某報章發表聲明,稱該公司擁有SNOOPY在中國境內的商標以及卡通圖形的商標權及著名權,除位於順德的史努比繽紛世界(SNOOPY FUN FUN GARDEN)外,從未授予港人馬樂山或其它任何團體「史努比的中國爸爸」的稱謂。而在文博會動漫基地分展區、港人馬樂山正在向公眾展示大量由其親手製作並設計的SNOOPY手模。

 被稱為「SNOOPY中國之父」的馬樂山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上世紀30年代,他隨叔父由中山南區沙涌定居香港,16歲那年,因做的「豬仔」錢罌被玩具廠買下做模型賺了150元,從此走上創作卡通公仔模型之路。

稱已設計形象達萬個

 1978年他受邀到美國,被史努比原創漫畫家舒爾茨相中,為史努比做手模。「其實當時在香港麥當勞中也有SNOOPY公仔。但是這些公仔設計得耳厚嘴癟,沒有一點靈性。而我設計的手模白白胖胖別人一看就喜歡。」馬樂山自豪地說,30多年來,共設計了萬餘個風格不同的SNOOPY,佔了SNOOPY「半壁江山」。

傳媒所加稱呼非自封

 聯合菲徹辛迪加的聲明除強調不能使用「史努比的中國爸爸」稱謂外還指出:「我們從未授權任何個人、團體或其他組織,包括馬樂山的『卡通夢工場』……」。語意直指計劃在中山文筆山大風車樂園中展出的6萬餘個SNOOPY模型。對此馬樂山則表示,自己的作品在那裡展出,既不出售,也不收取門票,所以沒有通過SNOOPY獲取任何商業利益,因此不存在侵權的問題。

 馬樂山表示,「史努比的中國爸爸」是傳媒為自己加上的稱呼,而非自己自封,所以完全沒有法律責任。而對於美國聯合菲徹辛迪加公司此次公開發表的聲明,其早在兩年前也曾收到類似的律師信,但在諮詢自己的委託律師的意見後,馬樂山始終未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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