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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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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姦7歲女童6旬翁囚8載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20]

 【本報訊】六旬老翁承認以GameBoy與金錢引誘7歲女童到家中,3年內非禮女童逾百次,更多次性交。高院法官昨指出,雖然女童曾經主動寬衣,但可能是受金錢引誘所致,老翁「腐化女童思想,教她以身體換金錢」,判其入獄8年。

 心理報告指,62歲被告陳永雄「對事有錯誤的理解」,須要接受密集式心理治療。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是存心設陷阱,令女童成為獵物,只是一個機會主義者」,希望法官能輕判,讓被告有生之年,還能過一點自由的生活。

女童參加滅罪講座覺醒

 高院法官彭偉昌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再犯的機會屬中至低級,他缺乏自信和有自疚的感覺,「和受虐兒童的表現差不多」。法官相信被告是真心悔改,判3項非禮罪名及「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兩罪監禁8年。

 案情指,被告認識女童的祖母。女童於02年夏天在遊樂場認識被告後,開始到被告家中玩遊戲機。被告每個星期趁女童「打機」時,便以下體摩擦女童屁股,每次給她10元。05年9月,女童參加了滅罪講座後,才找社工講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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