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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香港持續教育學院一名外籍高級經理,在未與英國威爾斯大學達成協議下,卻向學院聲稱可與該英國大學合辦課程,令學院推廣該課程招收學生,使學院聲譽受損,又要退款予學生。香港持續教育學院日前入稟高院,向該高級經理索償600萬元。
原訴人為經營香港持續教育學院的中國學位有限公司,答辯人為Ang Christopher Williston。
涉亂拉關係 誤導推課程
入稟狀指,學院前年9月以月薪35,000元,聘請聲稱曾在新加坡任教大專課程的答辯人任高級經理,其間答辯人聲稱已與英國威爾斯大學達成協議,可與原訴合辦工商管理碩士課程,但其實未獲對方大學同意,令原訴在2本雜誌刊登廣告,推廣6個沒有在教統局註冊的課程,及預備課程大綱,令學院損失20萬元推廣費及8萬多元行政費,並要向報讀的學生退回63萬元學費,加上該課程可為學院帶來500萬元收入,故入稟向答辯人追討600萬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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