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球最大入門網站雅虎(Yahoo)日前入稟高院,控告本地註冊的「美國雅虎國際文化出版有限公司」,指該公司利用其「雅虎」或英文「YAHOO」的註冊商標,繼續或意圖經營生意業務,誤導公眾以為兩間公司有所聯繫,要求法庭頒令該本地公司在公司註冊處更改或取消「雅虎」名稱,銷毀涉及有關商標的「雅虎」印製品,以及追討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