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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心渴望開麵包店的麵包師傅,不忿任職的麵包店被收購,多年努力付諸流水,更被新僱主辭退,一怒之下,要求朋友為他打恐嚇信,再附上一包白色粉末,勒索新股東200萬元,否則在其產品內下「哥士的粉」,廠房車隊日後亦有危險。被告昨於區域法院因一項勒索罪被判囚3年4個月。
官斥為市民帶來驚慌
被告黃冠毅(30歲),與協助打印勒索信的港大校外進修課程學生張浩麟(22歲),同被控一項勒索罪。被告辯方律師昨在判刑前,再代表被告表示十分抱歉,表示被告希望早日出來照顧年邁的母親。
區域法院法官源麗華判刑時指,事主毀滅了被告在麵包店工作的期望,但不能以此為理由,損害他人利益。她認為被告不是一時意氣用事,也不是洩憤般簡單;她認為假若事件見報,即使沒有成事,也會為香港市民大眾帶來不少驚慌。
同案港大生押後判刑
案情指,去年5月,負責供應數百家食肆及麵包店的麵粉批發商仁和貿易有限公司,收購了首被告的嘉蘭麵包公司,黃及大部分員工都被解僱。去年9月仁和股東的女職員收到匿名信,遭勒索200萬元,後來議價至50萬;對方揚言如不付款,則會在產品內「混入哥士的粉再通知報館,而貴公司廠房車隊日後亦有危險」;信內還附一小包白色粉末。由於另一被告張浩麟需要應付6月考試,法官批准張以5萬元現金保釋,並押後至6月21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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