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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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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灣報告梁展文撤司法覆核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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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展文早前就審計署報告出席立會聆訊。 資料圖片

 【本報訊】前屋宇署署長梁展文撤回就審計署對嘉亨灣報告提出的司法覆核。審計署署長鄧國斌歡迎決定,認為終止司法程序可減少風險及付出更多的法律費用,審計署的人員可以放下為司法覆核進行的工作,重回審計署日常的運作。

 梁展文於本月19日,即嘉亨灣獨立調查報告發表後10天,通知代表審計署的律政司,終止對審計報告的司法覆核申請。梁的代表律師昨晨正式向高院申請終止司法程序,指梁展文已與審計署達成協議,但無透露進一步詳情。法官夏正民批准申請,並由與訟雙方各自支付訟費。

雙方各自支付訟費

 鄧國斌不評論梁展文的決定是否與獨立調查報告結論有關,但他歡迎有關決定,並強調雙方在沒有條件下終止司法覆核,又重申審計署報告正確無誤:「那份(審計)報告一直得到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及政府接受,所以我不認為報告本身有問題。希望事件畫上句號,因為同事在這幾個月(顧及)司法覆核這事上,人手調配也很緊張。」鄧國斌又強調,審計署機制行之有效,否認審計署在調查嘉亨灣事件上有越權。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發言人表示:當局知悉梁展文已終止有關法律行動,並無其他評論。

劉江華:需防重蹈覆轍

 不過,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成員劉江華認為,終止聆訊對梁展文本人及事件本身而言,無疑是「告一段落」,但立法會的工作則未完成,仍需密切監察政府,以免當局在行使酌情權方面「重蹈覆轍」。

 他解釋,雖然帳委會的報告與獨立調查小組就梁展文運用酌情權所得出的結論不同,但對日後建議就有相同的方向。立法會將繼續就行使酌情權問題,要求政府回覆,以落實社會的期望,避免重蹈覆轍。

 另一位帳委會成員鄭家富稱,不希望梁展文事件就此結束,他認為,政府應澄清有關責任問題,及接受庭外和解的原因,否則會令公眾覺得政府有隱瞞,令梁展文事件成為懸案;另外,政府有必要交代與梁展文就撤銷司法覆核庭外和解的內容,以及詳細澄清和解協議是否違反市民期望或令政府損失公帑。他不希望政府借撤銷司法覆核結束事件,企圖蒙混過關,令事件不了了之,這樣做是欠公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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