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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團體呼籲當局盡早為同性戀歧視問題立法。本報記者聶曉輝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電影《斷背山》譽滿全球後,同性戀問題再惹人關注。由於本港至今仍未就同性戀歧視立法,令問題不斷在社會出現,像有Band 1學校英文老師曾因被學校揭發是同性戀,被勒令離職,更被指屬「自願離職」,終轉到Band 3學校任教;另有尋求學校社工協助的學生,被對方指是「精神偏差」的一種,轉介到精神科睇醫生。
性權會一項調查發現,有117名「同志」表示曾遭受歧視。至於涉及的歧視行為裡,80.6%涉及態度及言論;另有61.2%受訪者表示曾遭中傷;有25.6%指曾遭受語言或肢體暴力方面的歧視。
性權會主席邵國華指出,調查發現不少「同志」遭受歧視的個案均發生在校園:「除了社工指同性戀是病態外,亦有男同性戀者在學校比賽受傷後,即被人當眾叫囂道:『基佬流血呀,不要接近,有愛滋的!』等等,校園個案不勝枚舉。」他指出,近年社會對同性戀的認知的確提高了,但仍有不少人對同性戀者存有偏見,而本港約10%「同志」則曾遭受歧視:「若能訴諸法例,這是可以避免的。」
團體促盡快立法消弭歧視
「同志」組織F.Union發言人陳文慧指出,在現行政策下,受歧視的「同志」根本「有冤無路訴」,而青少年「同志」亦往往啞忍。她說:「法律上的僵化令『同志』受歧視求助無門,而家庭歧視亦只談一男一女的異性戀,縱使民政事務局下設『性別認同小組』,亦沒有東西可以幫忙。」
香港基督教徒學會總幹事胡露茜表示,社會對歧視「同志」問題存有責任,當局應加強有關服務及教育工作,更重要的是有決心及盡快展開立法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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