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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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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法官不應加入政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26]

 【本報訊】有暫委法官加入公民黨的問題,繼續惹來社會批評。在一個電台節目上,多名市民均認為,即使有關人士的身份是「臨時法官」,也有必要與政黨「劃清界線」,以保持司法系統的政治中立;他們又質疑,法官可以加入政黨,是否公務員也應當有權入黨。

余若薇:入黨無損司法獨立

 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聲言,暫委法官加入政黨不會影響司法獨立,因香港的《法官行為指引》已訂明,無論是全職法官或暫委法官,在審案時如涉及利益衝突時應當避席,以求公平公正的審訊讓公眾看得見,故與暫委法官是否有政黨背景無關。

 她又聲稱,法官有結社自由,正如他們亦有信仰自由一樣,不應被剝奪。她說:「國際有明文規定,如世界人權宣言,保障法官的自由,例如結社自由,包括加入政黨等;只要法官的行為要符合司法人員的莊嚴和獨立。」

劉江華:破壞公正形象引混亂

 不過,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反駁,法官的人權自由須有限度,身為暫委法官理應放棄加入政黨,以免破壞法官的公正形象,引起社會混亂。他解釋:「例如一個公民黨的法官,當要審公民黨成員,或面對民建聯成員或其支持者上庭時,公眾會如何評價?又如政黨有選舉,他必然參與助選,今天推銷公民黨的黨綱,但明天的案件可能有政策上的利益衝突。」

 他形容,讓法官加入政黨,只會令司法機構演變成立法會的局面。他說:「今天有兩個公民黨的法官,不排除明天有兩個(法官)自由黨,後天五個民建聯的法官,到時司法機構好像演變成立法會,這會引起很大的混亂。」

市民:黨權與法治兩難全

 不少聽眾亦認為,法官應保持政治中立。市民趙先生質疑,法官加入政黨後,如何能維護法治的中立性。他認為:「作為一個政黨黨員有黨的立場,審訊期間,假如與黨的利益有衝突,到時要再維護法治中立,肯定有存疑性。」

 陳先生則指出:「如果法官可以加入政黨,無理由公務員仍然要政治中立。」公務員鍾先生坦言,法官對社會影響性大,必須保持政治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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