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林志玲嫌自己指甲不夠修長。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有美貌又有好身材,恨死不少女性。不過原來伊人對自己的外在美也有不滿的地方,她表示在模特兒的行業中,自己的174厘米身高其實還不夠,如果再高些少就很完美了。
除了高度外,林志玲還嫌指甲不夠修長,所以留長指甲不夠美。她說:「很羨慕別的女孩擁有修長的指甲,而現在流行的指甲彩繪也很想去試,不過因太忙沒有時間呢!」而林志玲的宿敵林嘉綺,也表示自己的腳太大,每次看到漂亮的鞋子都不能穿,覺得很可惜。■文:飛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