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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公司FedEx Ground 管理層被指種族歧視。 網上圖片
美國船運業巨頭FedEx Corp旗下陸運公司FedEx Ground的兩名黎巴嫩裔合約司機控告公司及一名經理製造歧視性的工作環境,因為該名經理在兩年期間不斷用種族歧視語言侮辱騷擾他們。法院陪審團上周五裁定原告人勝訴,辯方要向兩名原告人作出合共6,100萬美元(4.7億港元)巨額賠償。
侮辱字句層出不層
兩名原告人為43歲的里玆卡拉和36歲的伊薩,都是黎巴嫩裔美國人。他們稱1999年至2000年受僱為FedEx Ground合約司機期間,公司奧克蘭貨運站經理肖恩以多次以「駱駝騎士」、「恐怖分子」等種族歧視的字句侮辱他們。
原告人代表律師前日透露,加州阿拉梅達高等法院上周五裁定兩人勝訴,被告必須付給兩人5,000萬美元(3.9億港元)懲罰性賠款,以及上月24日陪審團判決被告須向兩人支付1,100萬美元(8,500萬港元)賠償款,原告人一共可獲賠款6,100萬美元(4.7億港元)。
公司不服計劃上訴
FedEx Ground發言人萊恩表示,該公司計劃上訴,並指公司其他幾名經理可證明被告人並無侮辱原告人。萊恩稱:「陪審團的裁決極為不正確。本公司謹守反歧視政策,絕不容許任何歧視行為。」
里玆卡拉和伊薩稱,他們曾向更高級的經理反映事件,但公司並未理會他們的投訴。原告人代表律師指出,FedEx Ground未有嚴厲執行該公司的反歧視政策,被告人於工作場所對原告人作出的種族歧視行為,對二人構成沉重的精神壓力。
加州現行法例規定,於工作場所騷擾他人而經定罪者,須付上個人責任。法庭早前已下令肖恩向兩名原告人賠償100萬美元(780萬港元),作為賠償款的一部分。肖恩目前仍然受僱於FedEx Ground,但未知是否仍然留任原職。 ■綜合外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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