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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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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教授陳永華被控詐騙房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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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香港管弦樂團首位駐團作曲家、曾獲十大傑青榮譽的中文大學音樂系教授陳永華(見圖),涉嫌向中大詐騙約190萬元的自行租屋津貼,被廉政公署拘控,案件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轉介區域法院進行答辯,被告獲准以現金10000元保釋。

 現年52歲的被告陳永華,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案件昨日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曾健仕將案件押後至6月23日,以待轉介區域法院進行答辯。

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

 案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於1990年10月10日使用一份自行租屋津貼申請書,而該文件涉嫌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被告涉嫌訛稱在該申請書內的擬租用住所並非其本人、其配偶或其親屬所擁有;及不論是其本人、其配偶還是其本人或配偶的親屬,均對擬租用住所沒有財務權益。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1998年8月30日至11月14日期間,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另一份文件,而該文件涉嫌載有一項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被告就自行租屋津貼向一名公司董事兼股東租用有關住所,並聲稱該名人士並非其親屬。被告昨日獲准以現金10000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控方則由廉署人員岑愛慈代表出庭。

 音樂界奇才陳永華,1979年畢業於中大音樂系,同年考獲倫敦聖三一音樂院作曲院士文憑 ,6年後考獲多倫多大學音樂博士,1992年至今開始任職中大音樂系教授。此外,他在音樂路上亦屢創殊榮,先後獲香港藝術家聯盟頒授「作曲家年獎」,當選香港十大傑出青年 ,並於93年獲北京中華民族文化促進會選為「二十世紀華人音樂經典」之一。

  陳永華現時為香港作曲家聯會主席、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理事、前巿政局及區域巿政局音樂顧問、香港聖樂團音樂總監、賽馬會音樂基金委員及香港藝術發展局成員,並擔任香港電台第四台現代音樂節目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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