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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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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鮮豬充鮮品 肉檔或釘牌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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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環署職員檢走肉檔豬肉檢驗。 本報記者蔣焯文 攝

 【本報訊】政府建議禁止新鮮和冰鮮肉類在同一店舖出售之際,食環署接獲投訴,昨日突擊巡查荃灣區7間肉檔,共檢獲逾千公斤冰鮮豬肉,懷疑有人以平價的冰鮮豬肉冒充新鮮豬肉販賣,魚目混珠欺騙市民賺取差價。行動中,食環署又發現有店舖無牌出售冰鮮豬肉,隨即向其發出口頭警告,並考慮吊銷其中一間店舖的牌照。

 兩周前,食環署接獲投訴,指荃灣區有多間肉檔以平價的冰鮮豬肉冒充新鮮豬肉出售,於是派員跟進及搜集資料,於昨早9時派出50人突擊巡查荃灣河背街、大屋街、新村街、禾笛街及川龍街等7間肉檔,並利用探測溫度的儀器插入肉檯上的豬肉,檢查是否冰鮮豬肉;當發現可疑豬肉時,便立即查封,然後將豬肉貼上標籤檢走。另外,食環署人員又檢查店舖的帳單收據,以便追查豬肉來源。

四間店舖接警告

 行動中,食環署共檢獲1,120公斤冰鮮豬肉,其中680公斤在其中一間未領有出售冷藏或冰鮮肉類牌照的店舖發現;另外440公斤則在兩間店舖的肉檯上發現。調查亦發現,有店舖購入大量的冰鮮豬肉,但每天出售的新鮮豬肉數量卻遠超在屠房購入的數量,因此懷疑有人將該些冰鮮豬肉當作新鮮豬肉販賣。

 食環署已向當中4間店舖發出6個警告,並考慮吊銷一間店舖的牌照,同時將檢獲的冰鮮豬肉檢走,作進一步化驗,測試有否防腐劑或哮喘藥。

 食環署荃灣區環境衛生總監崔慶賢表示,肉檔以冰鮮豬肉充當新鮮豬肉售賣之目的,相信是為賺取更多利潤;由於新鮮豬肉比冰鮮豬肉貴,故有不良店舖以冰鮮豬肉當鮮肉賣,賺取差額。食環署由03年至今,共調查38宗涉嫌以冰鮮豬肉冒充鮮肉出售個案,17宗成功檢控。他表示,食環署轄下街巿的肉檔如果涉及冰鮮豬肉冒充新鮮豬肉出售,會被終止租約;其他的店舖則會被吊銷牌照。

 較早前,政府建議修例實施「一店一牌」制度,禁止店舖同時出售新鮮及冰鮮肉類,但大型超巿反對後,政府作出讓步,表示考慮給予店舖豁免權,讓其同時售賣兩種肉類,但冰鮮肉必須預先包裝及附上標籤,令市民易於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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