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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澳門消息:迷信宗教,影響甚大,一名母親罔顧後果,強迫僅得7歲的幼女陪她食素,又不給予她足夠食物,最終導致女兒營養不良死亡。這宗發生在6年前的虐兒致死案,昨聆訊完畢,主理此案的檢察官陳子勁形容,這是一宗家庭悲劇,鐵證一名7歲女童被親母活生生餓死;匪夷所思的是,此事竟發生在今日的澳門。案件定於本月23日宣判。
檢察官結案陳詞中指出,相信被告曾經是一名好母親,關愛所生的4名子女,但因為後期篤信「一貫道」宗教,行為舉止出現異常,導致家庭關係決裂。由於女童死亡時外觀極度瘦弱,兩眼凹陷,沒有脂肪組織皮包骨。根據法醫驗屍報告,女童死前兩個月已沒有進食,一直靠水吊命,故被告疏忽照顧子女,連女童父親認屍時亦承認,無法想像到眼前的人正是自己的女兒。
司警在現場搜證顯示,屋內設備簡陋,雪櫃內沒有存放任何食物,餐�炊W只得少許瓜菜,意識上有謀殺之嫌。事件距今6年,女童死時只得7歲,如能正常生活,她現已是個13、14歲的初中生,但卻遭親母扼殺了生存權利,傷害已無法彌補。
雪櫃內無任何食物
本案中予人最強烈的感覺是,被告行為受宗教操縱,篤信「一貫道」導致被告喪失判斷力;但從精神科醫生報告證實,被告思維清晰,未因信教而喪失判斷力。檢察官認為,作為一個母親,絕不可能沒察覺女兒一天比一天消瘦。可是,她卻不停掩飾,試圖減輕自己在事件中的內疚感,逃避責任。檢察官重申,被告拒絕給予女兒食物,情節嚴重,不應因為事隔多年而獲輕判。根據《刑法典》規定,虐兒致死可判處5至15年監禁,建議法庭考慮事件性質嚴重,在刑期中尋找適當刑罰。
案情透露,現年49歲的林姓母親早在90年開始篤信「一貫道」宗教,長期食素,並堅信女兒在生時經歷4次大病,食素可保命。因此,長期強迫女兒食素。99年5月,被告與丈夫因感情問題亮紅燈,一氣之下帶同幼女離家出走。2000年9月28日,被告將女兒送院時已死亡,由於體形極度消瘦且身上出現屍斑,院方認為死因有可疑,經法醫解剖報告,女童至少兩個月來完全性飢餓而死亡。
一名社工作供時指,案發前1年因為母親虐打兒子而跟進該家庭的個案,當時,他發現戶主兒子及兩名年紀較大的女兒較少機會見到幼妹(即本案死者),印象中對方身材瘦小,但未覺有異樣。社工透露,從日常接觸中察覺,夫妻倆感情並不融洽,每當丈夫從外地回澳,有宗教信仰的被告為恐被丈夫虐打,總會帶同多名子女到佛堂。4名子女的父親曾要求社工局協助,為其子女安排飯堂服務,年紀較大的3名子女對於長期食素曾表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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