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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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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經紀涉姦前女友開審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07]

 【本報訊】地產經紀涉以身體不適誘使分手女友探望,然後在家中兩度將女友強姦,更把腳趾塞進女方下體內,並以「今日唔做,分髐漺N冇得做」作藉口及掌摑對方逼女方就範。經紀被控兩項強姦、一項非禮及一項襲擊罪,昨於高等法院開審。

 34歲被告王志景,報稱任地產經紀。控方案情指出,已婚的被告與來港9年及與丈夫仳離的新移民女事主(31歲)於03年認識,後來發展成情侶,雙方一直有性關係,但兩年來曾分手又復合。

 控方指,去年6月26日,被告當時與女事主正值分手,他致電女方表示身體抱恙,女方於晚上抵達被告位於元朗大樹下東路的寓所,為他煮食。及後女方欲回家「湊女」,遭被告阻止,然後被拖到房內強姦。即使女方表示內急,被告仍不讓她如廁,最後女方只有瀨在房間地板上。被告得悉後即怒打女方面部,並指責她弄髒地方。

被告指兩度性交屬自願

 控方謂,後來被告硬要女方為他口交,更以手指強行打開女方嘴巴,令她嘴唇受傷,之後再把腳趾塞進她的下體。

 女方高聲呼救卻遭被告掩口,更恐嚇要殺死她,以窗簾繩索到其頸項。控方案情指,女方一度爬出窗門欲逃,最後仍遭被告扯回屋內,並再次把她強姦。至翌晨6時,女方趁被告仍然未醒,即時從屋內取走800元乘的士離開,而被告更來電指責女方偷錢。之後女方即往元朗警署報警。

 被告即日被捕後,向警方表示兩人確曾兩度性交,但全屬自願,只是後來兩人爭執後女方企圖跳窗,他竭力阻止才造成女方身上傷痕。 昨日身型瘦弱的女事主作供指,當日曾哭著拒絕被告做愛要求,仍未獲理會,更遭他動粗掌摑面部,期間又被被告咬傷背部及手臂,被告更恐嚇要殺她女兒及全家。案件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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