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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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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江華:監聽審批官忌入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07]

 【本報訊】(記者 明言)立法會昨日繼續商議「截取通訊條例草案」,討論負責審批截取通訊申請的「小組法官」本身應否具有政黨背景事宜。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提出,基於有關審批工作涉及敏感內容,若負責法官擁有政黨背景,會令公眾擔心造成不公平情況,更失卻獨立形象。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強調,由於這問題涉及範圍相當廣泛,非該條例審議的範圍。

免市民擔憂不公平

 劉江華表示,雖然條例草案規定只委任全職法官擔任「小組法官」,但不排除全職法官會加入政黨。劉說:「他若處理違例泊車以及一些小案件,問題不太大。但目前是處理審批截取通訊資料,內容相當敏感,若法官擁有政黨背景的話,會令人感覺到可能構成不公平,有欠獨立。為釋除市民擔憂,不應該由擁有政黨背景法官出任。」

 黨員之中擁有暫委法官及特委法官的公民黨,未知此議題是否「觸動」神經,其成員、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批評,劉江華提出問題是「借題發揮」,視法官為機械人,沒有感情及看法。他認為,法官本身有血、有肉、有頭腦,一定會有政治取向,只是沒有說出來。若審批截聽申請在法庭內進行,當發現負責法官擁有政黨背景時,可以提出反對。他聲稱:「若法官是民主派的話,反而對民主派更加嚴厲,往往都是處於下風」。

確保制度具獨立性

 劉江華回應時反駁:「作為議員,專長就是借題發揮,我都是向湯家驊學習,我提出有關憂慮,是合理、切合草案範圍,可惜當局並無任何回應。」他又強調,看問題時,並非要使某人處於下風或上風,而是要確保有關制度具獨立性。

 另一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國英指出,為免感情誤事,影響個人決定。在維護公義與個人感情之間,需要作出一個痛苦掙扎,最好不要委任具政黨背景的法官擔任「小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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