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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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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學生津貼 夫婦囚11月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07]

 【本報訊】坐擁五個收租物業的退休夫婦,為子女申請合共22萬元學生資助津貼及貸款,覆核判期後被改判即時入獄11個月。裁判官表示,同意控方指個案日趨普遍,需重判以起阻嚇作用。判刑以18個月為起點,由於被告認罪及合作,亦已迅速還清涉案款項,亦已進行社會服務令,故判處入獄11個月。

 裁判官回顧案情指,兩名被告沒有全面申報持有的資產及銀行戶口,否則早已不符合申請有關資助。他在3月15日索閱兩人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時,已表明可能判處監禁。他早前判處社會服務令,是基於感化報告良好,及辯方律師的求情,兩人在案件開審前已還清22萬餘的騙款等因素。而根據上述庭指引,社會服務令並不是讓被告逃避的做法,反而可實際及有效地確保被告正面貢獻社會。

3年騙得逾22萬元津貼

 律政司後來提出覆核,基於案情嚴重,及需有阻嚇性刑罰,要求由社會服務令改判監禁。裁判官考慮後,同意類似的詐騙日案情日益普遍,但本案刑事性質不重。他重新考慮有關報告,加上覆核亦有所延遲,決定撤銷社會服務令,以18個月監禁為判刑起點,因兩名被告認罪,獲三分一扣減,兩人已進行部分社會服務,再給予額外減刑,他判處兩人每項控罪11個月監禁,全部同期執行。

 被告彭復興(53歲)及妻子黃秀菊(48歲),早前承認五項欺詐罪,各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兩人被告於01至04年間,五度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為兩名就讀大學的子女申請學費及交通津貼,但在申報時只表示擁有3個銀行戶口及一個自置物業,致令該處在3年間向他們發放逾22萬元的津貼。其後被揭發三年來隱瞞多個銀行戶口,入息,及4個單位共40萬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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