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屬下10間唱片公司,昨要求法庭頒令,公開49名非法上載歌曲的網民資料。但由於法庭只安排了半小時,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陳江耀表示,預計程序需時3小時,因此把案件再排期處理。
原訴10間唱片公司為:新藝寶唱片、百代唱片有限公司、東亞唱片(集團)、英皇娛樂(香港)、正東唱片、金牌娛樂事業、Sony BMG Music Entertainment(Hong Kong)、環球唱片、華納唱片及環星音樂國際;答辯人為四間網絡供應商,包括香港寬頻、和記環球、有線寬頻及電訊盈科。
原訴人一方表示,有關49名網民均於網上透過Winmx分享100首以上的歌曲,最多的分享了5,000首歌曲,平均追討的賠償預計是3,000美金。
今年1月成功首度獲法庭頒令,從本港4間網絡供應商取得22名網民的個人資料,復與該批網民洽談賠償事宜,當中19名被告已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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