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取消初中評核試
2 理想的學校規模為24班或30班,學生可靈活地按自己興趣選科
3 修訂班級批核程序,在每年12月初檢討學校的中一學生人數,再決定中一班級數目
4 開辦不足3班中一的學校,須於該年的1月或之前提交建議書,闡釋如何為學生提供充足的高中課程選擇
5 具良好專業表現但未能取錄足夠學生以開辦3班中一的學校,可申請特別質素保證視學,避免被「殺」
6 每班學生人數上限定為40人
7 若預計學校有超額教師,每班人數以35人作為計算基礎
8 2011至12學年教師不足人數會超1,200人,政府在這學年後會檢討每班學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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