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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為防黨員「內訌」加劇,決定「封冊」,希望博取反對公開名冊的黨員「原諒」。左起:何俊仁、李永達。資料圖片
「封冊」一詞,忽成近期政壇流行用語。概凡有不欲告知他人的資料,皆故作神秘,以一句「封冊」回應,大家立刻會心一笑。政壇高人笑言,一手開創「封冊」風的民主黨,其實是「有苦自己知」。兵行險著,是為了「用時間換取空間」,在明知最後必須公開黨員名冊的情況下,先行「苦肉計」,把輿論焦點集中在「封冊」的迫不得已上,希望以曾就此事高調地與特區政府作過角力,最終依然城池失守的所謂「抗爭過程」,來博取黨內反對公開名冊的黨員的「原諒」。
但高人強調,民主黨為防黨內「內訌」加劇,而把政黨未來放在違反法治精神的刀口之下,絕非明智之舉。
既非黑社會 何必怕見光
政壇耳語皆說,民主黨這次是死於自己人之手。若非公民黨的矯揉作姿,引起傳媒挖掘其「隱蔽黨員」的興趣,進而引用公司條例,逼令所有政黨都須公開名冊,恐怕民主黨亦不至於陷入今天進退失據、四面楚歌的境地。
民主黨會員名冊跟進小組成員羅致光昨日表示,民主黨傾向以申請司法覆核方式,來釐清政黨是否應按公司條例公開黨員名單,並說民主黨正準備所需的相關法律文件,目前未能確定何時向法庭提出申請,亦未決定是以民主黨或以其中一名黨員名義入稟。
坊間對民主黨的閃縮行徑,莫不嗤之以鼻,認為民主黨號稱第三大政黨,又不是黑社會,何必如此見不得光?且人在政治江湖,便應尊重「江湖規矩」,坦坦蕩蕩,雖知政治人物的誠信高於一切,行事具高透明度才能獲得公眾信任。否則的話,老百姓又為何投你神聖一票?
政黨無特權 須履行責任
政壇高人亦笑稱,香港沒有政黨法,這是歷史及政治現實:「香港沒有政黨,只有社團,只有公司,因此援引外國這樣那樣的條例及經驗引證政黨應受到保護,都不適當。更何況其他政黨都已經依法公布名單,何以民主黨能夠例外?」他解釋,民主黨當年選擇註冊為公司,而非循社團條例入手,即是不想負起無限責任。「民主黨對《公司條例》公布成員名單的規定肯定是心知肚明,然則正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沒有理由你享盡公司條例賦予的權力,卻不履行條例所列明的責任!如果身為政黨就可以取得所謂的特權,那香港的法治精神何在?」
憂名單公布 黨員心戚戚
他分析,民主黨明知此舉違反法治精神,但仍採取「拉布」戰術,兵行險著來拖延時間,正因黨內有更大的矛盾。民主黨成立至今,政壇早流傳著該黨內經歷了多次「生死存亡」的退黨潮,有些黨員早年認同民主黨理念,但後來發現「道不同不相為謀」,而淡出民主黨。這批人不少屬具社會影響力的人士,他們並不希望早年與民主黨的關係曝光。對民主黨而言,這批精英「割席而去」,也成為他們「心中永遠的痛」,並不甘心向公眾自暴其醜。
另有一批黨員則如民主黨自己所說,需要經常往內地經商、工作,而民主黨的「反中」立場可能對他們構成影響,自然亦想繼續「隱形」。至於那些街頭衝殺的「鬥士」,無疑也是安分守己的企業老闆怕怕的對象。平時賓主雙方,可能不談政治,相安無事。一旦發現自己的員工與自己的政治立場、行事方式不合,也有可能請其捲鋪蓋走人。因此民主黨在公眾壓力下最終被逼將名單和盤托出,大有可能打開黨內分崩離析的缺口,進一步顯示該黨理念與廣大民意相違,領導無方,黨員紛紛求去。
政壇高人認為,民主黨已然「技窮」,更深知「封冊」最多能夠拖延60天,但還是想透過這短短2個月的苟延殘喘,宣示態度:「他想借與特區政府打官司,等法庭作出判決,便可以告訴那些不想曝光的黨員:『我已經盡了力想保護名冊了,只是現實不允許。』」
借民怨上位 好難返轉頭
由民主黨的失措說到當今反對派的發展,政壇高人形容,反對派欠缺政治智慧,把自己放在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對立面,不但不懂得順應時勢,甚至因個別激進分子的「捆綁」策略而令整個黨揹上不必要的包袱。他直言:「香港地從不是領袖領導群眾,而是群眾引導領袖,即所謂時勢造英雄也。03年的7.1遊行是最好的例子,那時經濟困頓,民怨沸騰,50萬人上街,頓令反對派首腦個個以為時機成熟,爭做民意領袖,一個個搶到浪尖,講得激昂、罵得出位,再不能返轉頭。但如今經濟復甦,民心趨穩,市民對政府的看法亦有了改變,反對派卻無法退一步海闊天空,被逼躺在沙灘,於烈日之下曝曬當場,最後的結果,恐怕是……」■本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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