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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記者 楊廣)公屋租金公眾諮詢期今天屆滿。有團體發表一項有關公屋租金問題的調查,發現新舊公屋租金懸殊,相差可達2倍,而且4成收入低的住戶需要繳交高租金。團體質疑公屋「廉租屋」之名已盪然無存。
是次調查由工聯會社會事務委員會及工聯會地區服務處在4至5月期間進行,共訪問了1,064名公屋住戶。調查發現,新舊型公屋租金的差別嚴重,當中最高相差接近2,000元。根據《公屋租金政策檢討諮詢文件》,公屋最高租金為3,810元,以一個四人家庭為例,每月最高入息限額為14,300元,扣除租金後,平均每人只餘約2,600元的個人開支,與領取綜援者無異。
40%低收入戶付高租金
另外,調查員將家庭收入低於15,000元的家庭列為「低收入住戶」,而租金高於1,600元的公屋定為「高租金」。結果指出,於低收入住戶的組別中,有超過40%的租戶需要繳交高租金。當中家庭收入為12,500至15,000元的組別,繳交高租金的租戶更高達54%。由此可見,低收入家庭要繳交高租金的情況嚴重,公屋已經失去了原先作為「廉租屋」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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