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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禽獸父親於3年內多次性侵犯只得11歲的女兒,不但要女兒發誓不能告密,更計算女兒安全期後作侵犯,以減低受孕可能,昨天,他因兩項亂倫及一項強姦罪而被判囚8年。法官痛斥被告的行為對女兒造成嚴重創傷,令她兩度自殺。然而,女童反而自責,認為自己洩露被侵犯的秘密,引致母親的精神病惡化,更令被告面對牢獄之苦。
女童心靈受創兩度自殺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非常後悔自己所作所為,乃選擇認罪,避免女童作供時再憶述被侵犯的痛苦經歷。報告雖顯示被告對女童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但由於女童比同齡的孩子思想成熟,所以情緒已日漸康復,而她亦表示已原諒被告的行為。
案情透露,43歲被告分別於02年9至10月和04年9月的某天晚上,及於去年9月某日,趁女兒在睡覺或妻子外出、長子洗澡時,要求女兒跟他發生性行為。
女兒怕母親病發不透露
女童表示,因擔心母親的精神分裂惡化,因此沒有告訴她遭父親侵犯一事,直至去年8月她拒絕父親的性行為後,跟父親發生口角,翌日被母親責罵時才透露此事,並於9月15日把事情告訴社工,然後報警。女童跟警方會面時稱,父親於02年起跟她發生性關係,但未能記憶實際的次數及詳細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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