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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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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不排除緊急立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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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促盡快審議監聽條例,令執法人員有法可依,有力遏止社會罪案。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葉傲冬)一向表示有信心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立法程序的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面對政治現實,首次表示未必可如期在今年8月8日、即高等法院暫緩令屆滿前完成法案審議工作。李少光表示,不排除要求立法會打破慣例,在會期結束後召開特別會議審理草案,甚至可能要動用緊急立法通過法案,讓執法人員有法可依,否則會令「賊佬大晒」。

 高等法院在今年2月裁定,執法部門根據行政長官簽發的行政命令及《通訊條例》,進行截取通訊行為是違反《基本法》,但主審法官夏正民容許暫緩判令半年,讓政府及立法會完成立法。

倡加會期盡快審議表決

 李少光昨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的審議進度不理想,整項草案65條條款中,只審理10條,他不排除草案委員會在下月12日立法會會期結束後,仍需召開特別會議審理草案,必要時甚至可能要緊急立法,通過法案。

 他期望立法會向香港市民負責,讓執法部隊有法可依,否則屆時可能「賊佬大晒」。根據原訂議程,草案委員會應在本月23日完成審議,並在7月12日立法會會期最後一天表決通過,但李少光直認希望在這兩個審議日期前完成審議是不切實際,他認為立法會最遲在8月2日,一定要通過法例,甚至是緊急立法。

范太:審慎嚴謹處理

 對於李少光建議立法會舉行特別會議,加快審議和通過法案;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透過發言人回應表示,暫時仍未有人向她提出加開會議的要求,故現階段一切是言之尚早。不過,若有人提出申請,范太將會以審慎、嚴謹的態度處理。

 發言人又指出,是否需要加開特別會議,需視乎委員會工作的進度;若委員會未能在限期前向內會匯報,范太認為需視乎審議工作最後的進度而定。立法會在回歸後從未有加開會議的先例,所以,政府提出在立法會「抖暑」期間加開會議,屬史無前例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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