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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炳昌的兒子到庭聽審,為父親打氣。
【本報訊】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的律師林炳昌,昨日與同案兩還柙被告黃創光及徐敏偲,在荔枝角羈留所內渡過鐵窗的第一夜。由於主審法官馮驊兩天以來只宣讀了約100頁裁決理由,尚欠近50頁各界最為關注的定罪理由部分,預計將於今日完成。
出庭見家人 雙眼通紅
林昨日出庭時,其表現已較前日的沮喪樣為佳,相較滿臉鬚根的黃創光及神情呆滯的徐敏偲,林炳昌已略為平靜;其23歲兒子林威辰昨午到庭,與叔叔及其他親人一同旁聽,並不時與父親遙遙對望,並給予父親微笑作支持,林睹狀不禁雙眼通紅。
林威辰離庭時只表示今天仍會到庭支持父親。
反觀另邊廂保釋外出的艾勤賢就顯得較為輕鬆,但就表現謹慎,未有回應記者。控方陳詞時力陳艾勤賢是積極牽涉傳媒報道本案,更自稱是學習廉署發動傳媒攻擊的伎倆來還治其人之身;法官昨日指《南華早報》法庭女記者周燕玲的證供指,她從未聽過保護證人條例,也不知道女秘書已加入計劃,一切都是從艾勤賢在法庭對她所說的話中推敲所得,雖然艾勤賢辯指他也不知道女秘書已加入受保護,但法官認為雙方說法有待定奪,故早前裁定艾勤賢須要就兩項意圖向傳媒披露受保護證人身分答辯。
定罪理由 法官今宣布
法官解釋另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時,又指林炳昌及艾勤賢是刑事律師,深明一位潛在證人的脆弱性及敏感性,想要接觸證人即有意圖去影響他,法官以此作為早前要兩人答辯的理由。但林艾2人最後一人罪成一人罪脫,原因為何就須待今日法官宣布定罪理由。
事緣先科國際(724)主席黃創光04年7月涉嫌造市被捕後,恐怕女秘書當「金手指」指證他,遂連同女友及律師林炳昌,指控廉署禁錮女秘書,並由大律師艾勤賢到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要廉署放人。後來廉署指女秘書已自願加入保護證人計劃,事件平息。
一周後廉署拘捕4被告,再到本港7間報館搜查,指4人故意向傳媒放料捏造廉署禁錮故事,妨礙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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