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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任教演藝學院與八和會館的60歲粵劇名師,藉教授18歲女學員練習「做手」,伺機摸其私處及胸部,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個月。裁判官鄧立泰怒斥被告的行為難以致信,受害人可當他的孫女,不明白他怎可侵犯受害人。
5度撫胸非禮
被告王家玲,被判兩項非禮罪名成立。案情指出,被告於03年任受害人的粵劇導師;去年4月期間,他藉與受害人在深水步北河街市政大廈UG字樓貨運電梯大堂內練習壓腿和分腿時,將手放於她的褲內,摸其私處,並將手放於她的恤衫內摸其胸部,非禮受害人5次。
受害人由於害怕,不敢告知他人。至去年10月,她始將事件告知校方,校方代為報警。被告於今年4月被捕,警誡下承認控罪。
辯方呈上由被告超過100位學生的聯署求情信,指被告為藝術無私地奉獻了一生,學生得悉事件後感到震驚。
辯方稱,被告覺得年輕女子有吸引力,並誤會受害人愛上他,第一次非禮時見受害人無反抗便繼續。事件被揭發後,被告已沒有再教授受害人和其他女學員。他與妻子都為事件感到羞愧。
受害人可當被告孫女
裁判官指被告雖然認罪和無案底,但行為令人難以致信,他已年屆60,一生追逐藝術和夢想,今次犯案使他往後的日子和事業毀於一旦;他濫用老師的身份,違背了受害人對他的信任,侵犯她5次,而且一次比一次嚴重,損毀了她的人生和尊嚴,對她造成難以估計的影響。而且受害人可當他的孫女,裁判官不明白被告怎會可侵犯她。
裁判官認為應把被告判監,以向社會反映案情嚴重和不能藉老師身份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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