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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神號》是一部大片,這部大片的上映,卻發生了一件罕為行外人知的大事,依報章報道,此片原定由UA、百老匯、嘉禾和洲立四條院線聯合上映的,到影片開畫時,卻只有UA的十四家及八家獨立戲院放映,其餘三線何以棄映?報道只說,院線與影片公司(華納)就分賬事談不攏。這消息雖然未獲證實,但應該不會錯到哪裡,筆者稍感不解的是,影片公司與院線,向有上映合約的簽訂,合約詳細列明影片上映日期,首兩周以至往後每周兩方各佔片賬若干百分比,影片收入到了某個低數字,院方可以要求割畫(後一條亦可於影片放映至某一階段,雙方口頭商議),上映前而突然發生變故,實屬罕見。
不過影片公司與戲院或院線此類部頭上映合約,由於長期大吃小強欺弱,實際已無約束作用。舉個例,大院與小公司交手,公司送去的合約,內容雖經雙方同意並詳細列明,但大院線收到之後,每每遲遲不簽回去,待得影片上映完畢,才視影片收入情況,作單方面有利己方的修改,儘管擺明不合理不公平,但形勢比人弱的小公司只能逆來順受,反過來小院線遇上大公司,情況亦一樣。此次事件會不會是大公司遇聯手的大院線,討價還價中各不相讓終致鬧僵?不過無論原因是什麼,坐享漁人之利的是UA院線,因為《海神號》是一年難得幾部大片之一,經營戲院的都望能有上映的份兒。事實上許多「望天打卦」靠上映雜片過日的獨立戲院:平日對那些超級巨片、只能望梅止渴,很難才會碰上這種「變故」,讓自己有機會參與放映,而且還是得來全不費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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