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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醫管局與醫生就超時及假期「補水」官司可追溯至4年前,當時3名公立醫院醫生包括前公共醫生協會前主席梁家騮,代表165同事入稟追討醫管局,追索6年來的拖欠的法定假期、例假及超時工作。
高院裁定現金補假
最後高等法院裁定醫管局要醫生在假期假日工作或駐院候命,是違反《僱傭條例》,下令當局以現金補償醫生欠假。至於醫生要求超時工作補償,法官認為「加班」是醫生合約一部分,故推翻醫生這部分申索。
當時法官強調,訟訴的關鍵在於僱傭合約內容及《僱傭條例》的法定要求,醫生一向知道加班不會有補償,而提出訴訟的3人自95年以後的合約上,雖然寫明每周工時44小時,但亦寫明「可能會被要求加班或候命工作」,故超時申索不成立。至於「每7日工作有1天假」及法定假期工作的申索,裁決指出,《僱傭條例》規定這是僱員的權利,醫管局的人力資源守則亦列明目標是給予員工法定假期,醫管局在作供時亦承認有時違反了這個合約義務。
賠償談判雙方拉鋸
判決後,醫管局與醫生展開小組會議,由不同專科和職系派出代表,就賠償金額問題磋商,雙方拉鋸,資方最初提出3至4億元補償,惟勞方一度要求8至10多億元,令談判一直未能達成協議。最後,剛上任的行政總裁蘇利民介入調停,結果定出6.29億元賠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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