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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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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放寬防火規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21]

 【本報訊】有關丁屋消防要求再有新進展。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昨日透露,鄉議局與政府已達成共識,村民在新規定下,只需要在丁屋每層裝設滅火器或安裝煙霧探測器,便符合法定要求。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於四月中曾承諾,放寬現時強制要求丁屋必須有4.5米闊的消防通道要求,並答允彈性處理有關問題。丁屋鄉議局執行委員會上月中已原則上接受政府建議,以在屋內安裝煙霧探測器和其他輔助消防設備,換取毋須附有消防通道等建屋條件。劉皇發昨日透露,鄉議局與政府達成最後共識,現時丁屋居民只需於各樓層裝設滅火器或安裝煙霧探測器,估計每幢樓房添置有關設施的費用約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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