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Hoosier彩票樣本。 網上圖片
美國印第安納州彩票委員會因小失大,原本在1997年只需以5美元(約39港元)了結的中獎彩票糾紛,最後拖延至今需要以超過110萬美元(約858萬港元)在法庭解決。
史密斯在1996年以2美元(約15.6港元)購買了一張即中的刮卡Hoosier彩票,結果中了5美元獎金。史密斯在數月後才兌現獎金,但職員告訴他太遲領獎,於是史密斯向印第安納州彩票委員會上訴,聲稱無從獲悉領獎限期。
但史密斯的申訴被拒絕,他最後控告委員會要求作出賠償,結果其他中獎者亦有樣學樣,成為集體訴訟。
Hoosier彩票執行董事施奈特爾表示,委員會自1997年起單是訴訟費已花了超過50萬美元(約390萬港元),現在建議的和解方法是成立一個60萬美元(約468萬港元)的基金,與索償者進行和解。例如法官批准和解協議,史密斯可獲得1.5萬美元(約11.7萬港元)賠償。 ■美國有線新聞網絡/《印第安納波利斯明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