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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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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倡中央收地方土地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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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位於海口市西海岸一塊面積113.5畝的住宅用地,在海口市國土環境資源局掛牌出讓,最終成交價每畝72.67萬元人民幣。 中新社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實習記者奕峒24日電】雖然新一輪宏觀調控已經降臨,但一些地方仍出現肆無忌憚違法佔地現象,地方政府主導下的土地違法越來越多,致使中央政令成為一紙空文。此間政府部門專家就表示,中央應通過法律監督切實增強對土地運作的監管,弱化地方政府對土地的絕對權力,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土地違法事件的反覆發生。

 就此,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表示,「要讓宏觀調控落地有聲。」而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肖金成亦對本報表示,在地方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機制及財稅體制等多重因素的影響下,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謀求自身的發展大搞「造城運動」,甚至違法佔地,這與國家嚴格的政策產生了極大的矛盾。他建議今後中央應加強法律、規章對地方佔地的控制力,中央應派出專門機構,對地方審批的重大項目的用地進行合理規劃,嚴格界定整個項目佔地的合理性。

首先打擊「以租代徵」

 為保證堅決制止土地違法得到真正落實,國土資源部主要將採取下列四項措施:一是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對「以租代徵」違法用地、閒置土地和別墅用地的清理。二是目前國土資源部已與監察部聯合開展執法檢查,共同查處土地違法案件。三是突出強調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一把手」的責任,以此督促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依法查案。四是在處理非法佔地行為時,不僅要對當事人、土地、建築物進行處理,還要對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導致土地被違法佔用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城市人禁買農村宅地

 另據新華社消息,在第16個全國「土地日」到來之際,國土資源部再次提醒公眾:城鎮居民不得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而農村村民一戶也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過地方規定標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予他人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一律不批准。國土資源部同時要求各地採取措施,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按規劃、有計劃地逐步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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