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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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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個體戶 商舖面積不設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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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交流是其中一個獲鼓勵的行業。

 【本報訊】(記者 卓建安)昨日公布的「CEPA補充協議三」,進一步開放香港個體工商戶在內地的經營範圍,本港個體戶可涉足的行業可擴大至種植業、飼養業、養殖業、計算機(即電腦)修理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業,且對營業面積沒有限制。但特許經營仍未放開,而所涉及的員工仍是原來的不超過8人。

 根據以往協議,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從事個體工商戶,其營業面積均不得超過300平方米,但此次公布的補充協議三,則對本港個體戶在內地的營業面積未作限制。

 另外,CEPA補充協議一允許香港個體戶經營的行業範圍僅限於零售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的理髮及美容保健服務、洗浴服務、家用電器及其他日用品的修理,但不包括特許經營;而CEPA補充協議二,則將經營範圍進一步擴大至以下幾個行業,包括貨物、技術進出口,攝影及擴印服務,洗染服務,汽車、摩托車(即電單車)維修與保養,但仍不包括特許經營。

 據統計數字顯示,CEPA實施三年來截至今年3月底為止,已有2,040名香港居民在內地申辦成為個體工商戶,註冊資金1.14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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