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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廉政公署最新民意調查顯示,67.6%的被訪者認為香港的貪污情況並不普遍,是自2002年以來最高的百分比;而對貪污的容忍度則是歷年最低,被訪者對公務員及商界貪污的容忍度平均評分分別為0.8分及1.6分(0至10為評估標準,0分代表完全不可以容忍)。廉署發言人表示,調查顯示市民對貪污情況大致上保持樂觀,但對貪污行為則繼續感到厭惡。
3.2%受訪者去年遇貪污
廉署去年10月委託專業調查顧問公司進行2005年周年民意調查,成功抽樣訪問了1,503名市民。調查顯示,67.6%的被訪者認為香港的貪污情況並不普遍,只有極少市民(3.2%)稱,他們在過去一年遇過貪污情況。此外,75.6%的被訪者相信未來12個月貪污個案會減少或維持不變;認為貪污個案會增加者只有16.8%,比例為過去4年最低。調查又發現,有更多受訪者(26.4%)認為商界貪污應獲優先處理,2004年和2002年持有同樣看法的比率分別是23%和17.8%。調查又指,76.1%的被訪者認為廉署的權力適當;63.2%相信廉署沒有濫用權力,持相反意見的則有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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