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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區一河兩岸圖
為擴大對外開放,鼓勵外來投資,信宜市除嚴格執行落實國家和省規定的外商投資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同時,還根據信宜實際,在如下四個方面制訂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一、用地優惠。1、外商投資企業需徵用土地由企業自行開發建設的,國土部門為其辦理徵地手續,徵地過程中需收取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除上交國家和省部分需徵收外,屬地方留成部分,全部予以免收。2、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為合作條件與外商合作辦企業的,外商給土地合作方的分紅每年每平方米在1.5元人民幣以下。3、由信宜市國土部門徵用並開發後再出讓給外商辦企業的土地,按成本價出讓。
二、用電優惠。1、免收增容費(供配電貼費)和規劃計費。2、新辦企業年用電量超過50萬千瓦時的部分,按當年物價局規定的同類電價降低0.05元/千瓦時計收。3、投資超過1000萬元、廠房建築面積超過8000平方米、用電負荷超過315千伏安以上的企業,高壓線路及配備變壓器由市政府出資建設。
三、用水優惠。1、新辦企業免收安裝自來水總管網投資補償費用和規劃計費。2、新辦企業每年生產用水超過1萬立方米以上,超過部分按市物價部門規定的水價每立方米降低0.05元計收。
四、其它優惠。1、外商投資興辦生產性企業,免徵企業建設廠房、辦公生活及配套設施的報建、質監、驗收過程中的一切規費。2、新建生產性企業按不同行業建設周期給予一定的籌建期和試產期,期間適當減免各項行政事業性規費。3、每年對突出貢獻企業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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