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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在無法權下利用部門的入境及出境印章,在一批持雙程證人士的旅遊證件上蓋印,讓他們非法在香港居留,及管有他人的身份證。被告因5項公職人員行動失當及1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名,被判入獄4年5個月。
被告魏智強(38歲),案發時駐守紅磡的出入境管制站。暫委法官沈小民宣判稱,被告所犯罪行嚴重,濫用了政府賦予他的權力,違反誠信,故必須即時入獄。法官指,其罪行會令入境處電腦造成混亂,可能造成其他執法機構如法庭證供上的混亂。
造假出入境記錄
案情指,04年12月至05年4月期間,7名持雙程證進入香港的內地人士,透過一名中介人,多次與被告接洽,並交出他們的旅行證件,讓被告在管制站值班時,非法在其中5名內地人士的雙程證上蓋上「入境」及「出境」印章,虛假表示他們已離境再返港。被告同時在入境處的電腦系統上作出虛假的記錄,每位內地人士會向該名中介人支付500至1千多元。
被告被捕時,儲物櫃內搜出兩張他人的身份證。涉案的內地人士已於較早前被控提供利益,被判4至10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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