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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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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港姐鄭詠森 擬法律追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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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李慶全)香港小姐十六位候選佳麗昨日出發到韓國拍外景,自然也成了傳媒追訪目標,其中11號佳麗鄭詠森便被前經理人「踢爆」,指她過去好煙好酒,又四處向人炫耀曾跟何韻詩在一起。被前經理人「狂數」,鄭詠森直言自己及家人對前經理人也很同情,可見對方的確有問題,所以有這樣不正確及虛構的報道,傷及無辜藝人,她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鄭詠森坦言看過報道,但當問到她是否與何韻詩搞「斷背情」時,她即時否認,還表示自己根本不認識何韻詩。她謂:「我一向喜歡梅艷芳,何韻詩是阿梅的徒弟,只是以前曾在經理人面前提起過對方。」她又指從前是想簽約做歌手,可能在唱腔上不自覺模仿了阿詩,才令經理人誤會了她的取向。

思想行為特別

 鄭詠森又稱跟前經理人的合約早在一年前已解除,她強調自己沒飲酒、沒吸煙也沒「夜蒲」,每晚十二時之前會返到家門。至於跟經理人不歡而散,她解釋全因當時與家人都認為對方的思想行為好特別,決定的事也跟其他人很不同,才會導致她提出解約。至於有指她改名換姓參選港姐,她坦白承認是有過改名,但只是因自己的名字與某位女藝人相同,所以才去改名。

黃瑩朋友避忌

 4號黃瑩被偷拍到在男友家中五天都足不出戶,她聞言後表示所指的並非她男友,當晚只是到朋友家睇波,況且每天她都要返電視城排練,又何來五日沒出過街呢?男友看到緋聞會否呷醋?她笑言男友根本就知道真相,可是現身邊的男性朋友都怕被偷影,不敢再與她一起出街。黃瑩坦言自己沒所謂,也不會刻意避忌,奈何朋友們怕了自己。

 8號徐淑敏往韓國前,本想帶備當地網絡適用的手機,但卻因不夠時間準備未能隨身帶備,只好靠用酒店電話跟男友保持聯絡,不過今次逗留韓國十一日拍外景,可算是她離港最久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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