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中學男女生比例嚴重失衡,根源是2002年當局開始實施男女合隊的升中派位機制。由於平等機會委員會於2000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升中派位機制涉嫌性別歧視,高等法院在01年6月裁定教育署(教統局前身)沿用了20多年的派位機制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對個別女生或男生構成性別歧視,促使升中機制的改革。
被指性別歧視 分隊改合隊
由於在小六階段,女生成績一般比男生好,當年的升中派位機制將學生的學業成績及性別分開,亦規定了男女生入學人數各佔一半,男女生以兩條隊伍排名,輪候入讀中一學位。平機會在1999年發表報告,指有關制度令成績相同的男女生得不到平等的取錄機會,成績較差的男生,比成績較佳的女生,更有機會獲派好學校。平機會隨後在2000年入稟,並由法庭在2001年中作出裁決,指該制度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女生成績較佳 失衡實難免
不過由於新機制籌備需時,當局至2002年才採用男女混合制進行升中統一派位。當局數據顯示,過去3年均約有40%女生成績屬第一組別,而男生則僅得27%。四年以來,不少英文中學及收生成績較好的學校男女生失衡情況由低年級蔓延至全校,問題日見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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