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上16款保鮮紙,雖全部樣本通過雜質釋出測試,惟當中有5個樣本沒有註明膠料種類,有6個樣本沒有註明適用溫度,以及有4個欠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資料,消委會認為保鮮紙生產商有需要在包裝上列明資料,讓消費者選擇「新鮮」的保鮮紙。
同時,消委會亦測試了保鮮紙會否存在有害物質,結果顯示,全部樣本在雜質釋出測試中表現理想,且全部均能通過100度的耐熱試驗,沒有軟化、變形或熱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