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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綜合《北京娛樂信報》及中通社15日報道:從現在開始,遇到航班延誤,旅客在飛機上長時間拒絕下飛機和在維權中發生「打砸搶」行為,將有可能被處以最高15天的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首都機場公安分局副局長張志14日在召開的「大面積航空延誤溝通研討會」上表示,旅客情緒激動時的表現主要有:長時間霸佔飛機,拒絕下機;追打地勤人員;損壞機場、航空公司電腦等設備。按照相關規定,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擾亂機場等公共場所和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最多可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據民警介紹,今年以來,因為航班延誤而引起乘客發生過激行為的事件中,已有2人被拘留。首都機場已經啟動航班延誤保障預案,從今天起削減584個航班應對航班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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