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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一名休班警員於去年9月深夜駕駛的士,於觀塘曉光街被貨車越線撞中,傷重不治。該名貨車司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等罪名,被判監4個月及停牌兩年。
現年35歲被告黃文達,過去有6次不小心駕駛紀錄。被告共被控3項罪名,當中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被判監4個月,停牌兩年,另一項罪名「使用一輛沒有良好及有效制動系統的汽車」亦被判監4個月,同期執行。
案發去年9月19日凌晨,黃駕駛貨車由觀塘曉光街往秀茂坪道方向行駛,突然越線撞向在落山之的士,令駕的士之西九龍交通部高級警員陳子健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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