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綜合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劉越山、新華社19日消息:為確保地方黨委換屆期間不會出現貪瀆問題,中紀委及中組部今天開會通報7起典型案例,均涉及買官賣官或賄選。目前,8名涉案人員(見表)已受到黨紀或法律制裁。
其中,張改萍在2000年至2005年期間,利用權力幫助他人晉陞職務或調動工作,收受賄款人民幣106餘萬元,目前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部門處理;王富遠則在2006年4月換屆選舉期間,給26名黨代表打電話尋求支持,並向7名黨代表行賄1,200元;曹永葆則因在官員任選等過程中收受賄賂152.2萬元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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